项目所在地区:沈阳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地面GVT试验系统(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招******公司【登录后查看】沈阳空气动力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地面GVT试验系统。
2.2 数量:1套。
2.3 交货期:
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信号测量设备的生产并完成交付;
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模态试验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的开发调试并完成交付。
2.4 交货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杭州路172号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空气动力研究所院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取得的登记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2)若投标人为集成商,模态试验数据采集系统-动态试验数据采集子系统需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不作要求。
3.3 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3.4 信誉要求:不作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按照本公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购买方式:
(1)第一步: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eavic.com/cms/index.htm)完成注册、会员认证,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费用详询客服电话400-890-0880)。
(2)第二步:通过支付专用链接https://www.avicbid.com/zhj/ananymous/xm/gcdd/bptsf?ywbh=MGUwNDQzMzVlMGJmNDNjOGEwYTZmMWUxYWY5NDE1Zjc=
进行付款,保存支付成功的页面截图。如个人汇款的,请注明投标人名称。
(3)第三步: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申请购买招标文件订单,付款方式选择“电汇”或“现金”,将第二步保存的支付成功页面截图上传至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4)第四步:审核通过后,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第五步:招标文件下载完成后,招标文件电子发票将发送至第二步付款信息中所预留的邮箱中,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办理。
4.3 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上述步骤顺序操作。第(1)至(4)步缺一不可,若缺少其中任一步骤,均视为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通过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使用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后在该平台上传(需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加密及签章)。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人民大厦。
5.3 特别说明:
(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均须按照前述两种方式和时间期限一并递交。投标人逾期通过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该电子采购平台及纸质投标文件均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该纸质投标文件以及前述电子投标文件均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不得将敏感文件(标识为受控、内部、国家秘密等)上传至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本项目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 本项目的开标将在线上和线下同时进行。
(1)线下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线上开标地点: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6.3 特别说明:线上开标时,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已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eavic.com/cms/index.ht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纪检审计部门。
9.联系方式(含异议受理):
9.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存在不明或异议等事项,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联系:
招******公司【登录后查看】沈阳空气动力研究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阳山路1号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024-***********【登录后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登录后查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20层
联系人:周先生、骆先生、田先生
电话: ***********【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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