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89.450232 万元(首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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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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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备注 |
****元【登录后查看】/首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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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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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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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承租方仅限从事餐饮业、教培业。经营过程中不能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非法经营活动。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承租单位须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烟道、排烟、排污设施等),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2、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水电损耗按当期使用量的10%计算。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 □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消防等安全措施由承租方全权负责。
4、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结构、产权属性、消防、烟道、排烟设施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独立承担,出租单位不对承租方投入的成本、装修的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且承租方使用该房屋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转让、转租、分租等方式进行租赁房屋租赁使用权的转移,亦不得将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使用权用作担保、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利。经出租单位书面同意转租的,其房屋用途按合同要求执行。
7、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0天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30天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0、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登录后查看】为装修、改造期,不计算租期及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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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
8年 |
有无免租期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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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登录后查看】止,为免租期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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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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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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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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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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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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