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自然资源局(2025)1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三次) 高交易(土地)告字〔2025〕11号 经高台县人民政府批准,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25)1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5)11号 | 宗地面积 | 53333.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台县南华工业园区 | 土地用途 | 工矿用地(工业用地) | 出让年限 | 50年 | 投资强度 | / | 容积率 | ≥0.8 | 建筑密度(%) | ≥40% | 其 他 | / | 保证金 | ****元zclogin | 挂牌起始价 | ****元zclogin | 增加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zclogin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zclogin17时00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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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特别说明:个人不得参与住宅用地竞买,本次宗地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按照价高者得且符合竞买条件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zclogin至****-**-**zclogin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zhangye.gov.cn/ggzy/)免费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zclogin至****-**-**zclogin17时00分前,将以下资料上传至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电子服务系统并提交竞买申请: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其他组织提供合法存续证明);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无资质要求的除外);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无需提供,其他组织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的)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含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受托人); 6.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7.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8.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竞买保证金缴纳要求:保证金金额389万元,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17时00分,须足额转入指定保证金专户(账户信息见本公告第八条),逾期、不足额缴纳的,视为无效申请。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将于****-**-**zclogin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可在2026年4月21日08时30分至2026年4月30日17时00分,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电子服务系统提交竞买报价。出价最高且符合报价要求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系统操作提示:若有系统操作问题,可在官网【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汇总】查阅《土地交易竞价系统》操作手册,技术咨询可联系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如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达三家以上(含三家),本次挂牌出让自动转为拍卖方式出让,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及规则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的,不得参加宗地竞买。 3.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宗地面积及规划指标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4.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竞买申请截止前向高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八、节假日期间正常上班,受理竞买申请报名手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1.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湿地新区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0936-6621383 2.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联系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崇文路661号(山水丽城小区门口、县中医医院西侧) 联系人:王菲 联系电话:0936-6678205 3.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名称******公司zclogin高台县支行 账号:***********zclogin0400389287 账户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备注:保证金缴纳时须备注“(2025)11号宗地竞买保证金”。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zc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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