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受南宁市青秀区刘圩中学委托,现对南宁市青秀区刘圩中学小卖部供货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刘圩中学小卖部供货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简要概况及采购服务内容描述:
南宁市青秀区刘圩中学小卖部供货服务项目,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总预算约45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并具有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5.不接受未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
1、发售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4日止(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0号(威壮大厦)22层2210~2217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售价****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电子邮件获取文件时将证明材料扫描件及供应商联系方式提交至下述邮箱,待核查完毕后将公开招标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证明材料:(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公开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截图(电子邮件报名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获取文件联系邮箱:#
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东葛西支行
银行账号:4510 6070 1018 1602 32818 (注:此账号非投标保证金的账号)
开户行行号:***********0718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9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6年9月7日09点30分前递交到******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0号(威壮大厦)22层2210~2217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准时参加并签到。
八、其他补充事项: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公司网(http://www.gxyzcg.com/)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刘圩中学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中学街3号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1-4302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0号(威壮大厦)22层2210~2217室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秋梅、罗霞;0771-2225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秋梅、罗霞;0771-2225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