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现******公司针对五个执行案件的纯风险代理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项目情况
1.1
项目名称:
《贵州现******公司针对五个执行案件的纯风险代理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
*****
1.3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1.4
邀请范围:
公开
1.5
项目所在地区:
贵阳市南明区富源南路1号附1号
1.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7
招标条件:
服务项目概况:五个案件均为租赁合同纠纷衍生的执行案件,贵州现******公司与五个租赁主体签订库房租赁合同,五个主体均实际使用但是完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目前无任何主动还款行为。目前五个案件均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五个案件涉案总金额为人民币 1,193,557.0****元,案件执行回款均为****元。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纯风险代理方式,案件办理全过程我司不预先支付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等任何费用。在签订合同1年期内我司实际收到执行案款,案件风险代理费用为不超过实际收回资金总额的18%;在签订合同2年期内我司实际收到执行案款,风险代理费用为不超过实际收回资金总额的17%;签订合同3年期内我司实际收到执行案款,风险代理费用为不超过实际收回资金总额的16%。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贵州省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3.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服务项目概况:五个案件均为租赁合同纠纷衍生的执行案件,贵州现******公司与五个租赁主体签订库房租赁合同,五个主体均实际使用但是完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目前无任何主动还款行为。目前五个案件均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五个案件涉案总金额为人民币 1,193,557.0****元,案件执行回款均为****元。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纯风险代理方式,案件办理全过程我司不预先支付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等任何费用。在签订合同1年期内我司实际收到执行案款,案件风险代理费用为不超过实际收回资金总额的18%;在签订合同2年期内我司实际收到执行案款,风险代理费用为不超过实际收回资金总额的17%;签订合同3年期内我司实际收到执行案款,风险代理费用为不超过实际收回资金总额的16%。
4.
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投标文件
任何未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标段1
4.1
标段名称:
《贵州现******公司针对五个执行案件的纯风险代理服务》项目
4.2
标段编号:
*****-001
招标文件获取: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至****-**-**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相关平台操作事宜可参考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4.4
招标文件售价:
免费获取,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不含邮寄费用、平台服务费)
4.5
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均须持有有效律师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或电子印章))
3.项目负责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具有律师执业A证,具有10年及以上的律师执业经历。(提供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律师执业经历由供应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或电子印章))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或电子印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4.6
其他事项:
三、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纯风险代理方式,案件办理全过程我司不预先支付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等任何费用。在签订合同1年期内我司实际收到执行案款,案件风险代理费用为不超过实际收回资金总额的18%;在签订合同2年期内我司实际收到执行案款,风险代理费用为不超过实际收回资金总额的17%;签订合同3年期内我司实际收到执行案款,风险代理费用为不超过实际收回资金总额的16%。
四、代理期限:签订合同一年期内,该案件无任何实质性进展,合同自动终止;签订合同三年期内,我司未收到该案件的任何资产,合同自动终止。
4.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文件递交:
4.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 为****-**-**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9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其他
本项目采用纯风险代理方式,案件办理全过程我司不预先支付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等任何费用。在签订合同1年期内我司实际收到执行案款,案件风险代理费用为不超过实际收回资金总额的18%;在签订合同2年期内我司实际收到执行案款,风险代理费用为不超过实际收回资金总额的17%;签订合同3年期内我司实际收到执行案款,风险代理费用为不超过实际收回资金总额的16%。 四、代理期限:签订合同一年期内,该案件无任何实质性进展,合同自动终止;签订合同三年期内,我司未收到该案件的任何资产,合同自动终止。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州现******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徐部长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269
项目监督: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