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我镇完成了《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3街坊调整草案。在报东莞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位于片区东部,东门中路和霄边大街交叉口西南侧,面积为3.03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一)道路调整:本次调整将规划一路和规划二路向项目地块由8米扩宽为15米;优化霄边大街的道路横断面。
(二)用地调整:(1)将原控规13-04地块和13-05地块合并为13-04地块,用地性质从商住混合用地(R5)调整为商业金融业用地(C2),容积率调整为4.0,建筑密度调整为50%,绿地率调整为20%。(2)将原控规街边绿地13-09地块集中设置于霄边大街侧。
(三)设施调整:取消附设于13-04地块的6班幼儿园。
(四)建筑退缩距离调整:将调整后13-04地块沿东门中路侧的建筑退缩距离由原控规的20米调整为10米。
(五)控规修正:①建筑退缩距离修正;②配建车位修正;③规划指标表修正;④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修正;⑤图面表达优化。
(六)规划实施控制要点调整:在本次调整分图内新增关于海绵城市建设、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建车位的控制要求;修正关于13-12地块的控制要求;删除13-04地块关于沿东门中路连续面宽及K值的控制要求。
(七)市政工程调整:结合现状市政建设情况、地块调整和路网变化修正给水、污水、雨水市政管网。
三、调整类型: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
四、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 7日至2025年12月7 日。
五、公示方式
《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3街坊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长安镇东门中路388号政务服务中心宣传公示栏。
(三)媒体公示:东莞日报及当地有线电视台(站)至少连续三天在黄金时段播出。
六、意见反馈
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dgcaghs@dggh.gov.cn;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市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23129)或“东莞市长安镇东门中路388号智慧大厦12楼长安镇规划管理所”(邮编523845),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3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七、联系方式
市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科,联系电话0769-***********【登录后查看】;
东莞市长安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登录后查看】。
八、其他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东莞市长安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