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420,730.50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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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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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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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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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须在出租方通知后10个自然日内向出租方交纳首年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物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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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仓储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2、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
3、合同签订:受让方在成交款项付清后与出租方、******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相关事宜咨询出租方),本次招租标的具体投用时间尚未确定,待正式投用后,再交纳租金、物业费、履约保证金等其他费用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具体租期起止时间及租金交纳日期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交付。受让方需自行负责标的物的装修,装修前需向园区管理方备案并征得园区管理方同意,相关装修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按照租赁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标的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6、权证相关信息:有产权证。
7、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8、给予1个月免租期。
9、物业费:详见《清单》,物业费一年一付,如物业费有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标准收取;承租区域内产生的水费参照义乌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进行规范收取,水费收缴产生的增值税等税差成本由受让方承担;电费根据供电局实际电价标准按实收取。
10、每栋楼库包含3台3吨货梯和3台5吨货梯。东西两侧及中间6个卸货平台和6台货梯由楼上2-4层对应防火分区租户共同使用。
11、标的需接受出租方考核管理,详见《租赁合同》,经营需符合房屋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房屋使用及经营管理须符合安全管理规范,仓库内防火卷帘门日常必须保持敞开状态,严禁私自下拉,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等危险物品存放标的物内,不得使用煤气、天然气。
12、标的以实地现状为准,意向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实际面积如有误差,租金不进行多退少补。
13、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或咨询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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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 |
自合同约定之日起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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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租期时间 |
1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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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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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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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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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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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价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3.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义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义交所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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