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房屋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文津路13号、15号201室,租赁房屋无单独不动产权证,其为浙(2019)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57964号、浙(2019)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57938号房屋权证的一部分,租赁房屋权利性质为出让/存量房产,用途为商服用地/非住宅。租赁房屋招租面积约为446.99平方米(租赁面积系测绘面积,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招租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
2、租赁房屋目前空置。租赁房屋质量、位置、招租面积及水、电容量均以现场展示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3、租赁房屋证载权利人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现其并入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租赁房屋现产权所属为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国有资产使用权置换协议,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白杨街道办事处同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位于文津路13、15号的房屋进行产权置换,现该房产由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白杨街道办事处负责出租使用。根据《白杨街道公有房产委托管理协议》及相关文件要求表明,租赁房屋委托出租方管理,并由出租方进行公开招租,但《房屋租赁合同》由承租方与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白杨街道办事处签订。